华软新动力“踩雷”,多家券商卷入,兑付困难谁来负责?
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周奕航 薛宇飞)私募机构华软新动力投资“踩雷”成为近期市场的热议话题,但时至今日,仍有诸多疑问待释疑。
华软新动力作为一家百亿级私募机构,为何会选中深圳汇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盛私募)的产品进行投资?所投产品层层嵌套,市场传言的另外两家涉事公司与汇盛私募是何关系?违约情况已经发生,管理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投资人该如何索赔?多家券商是相关产品的托管人,它们又是否尽责?
汇盛私募缘何会被选中?
公开信息显示,华软新动力是市场上管理规模最大的证券私募FOF基金之一,目前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60亿元,服务对象涵盖多类型机构投资人,包括银行、券商、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央国企、上市公司、家族客户等。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软新动力实控人为徐以升。北京得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为华软新动力的第一大股东;北京世顺泽商贸有限公司次之,对华软新动力持股比例为24.09%;北京金陵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软新动力20%股份。
据中基协网站,华软新动力实缴资本631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徐以升,目前旗下共有479只私募基金正在运作,147只产品提前清算,6只正常清算,2只延期清算。目前,该公司只有10余只私募产品的收益率在私募排排网上进行了展示,累计收益率在-11%至82%之间。
关于此次投资“踩雷”事件,市场传言,华软新动力的投资过程经历多层嵌套——华软新动力投资了汇盛私募,再下投至杭州瑜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瑜瑶),再下投磐京股权投资基金(上海)管理公司(下称磐京公司)。除此之外,投前的估值表和投后的业绩被指“全是假的”。
针对投资“踩雷”,华软新动力在14日的声明中承认,最终实际投资至汇盛私募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因汇盛私募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兑付困难。公司将针对汇盛私募以及相关环节采取法律手段,尽最大努力实现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该声明中并未提及杭州瑜瑶和磐京公司。
第一财经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深圳汇盛、杭州瑜瑶真正的幕后老板,都是磐京投资实控人毛崴。深圳汇盛、杭州瑜瑶被查,可能都与磐京投资实控人毛崴被查有关。据其透露,毛崴被带走调查的时间大概是在11月初,杭州瑜瑶股东、基金经理杨泽斌也在大约一周前被带走。
据中基协官网显示,汇盛私募成立于2016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张萍,实缴资本1000万元,高管人数2人,员工人数7人。正在运作的产品为6只,提前清算3只,正在运作的产品分别为汇盛1号及汇盛资产量化对冲1号、2号、4号、5号、6号。另据私募排排网数据,该公司的管理规模在10亿-20亿元之间。
汇盛1号成立于2017年6月,不过,截至今年三季报,产品存续规模低于500万元。其余5只正在运作的产品,均在今年2-4月份成立,照此推测,华软新动力“踩雷”的基金应在这5只产品中。由于相比于华软新动力,汇盛私募在规模与员工人数相对较少,对于华软新动力为何会选择这样一家公司的产品,外界一直比较困惑。
另据中基协官网显示,杭州瑜瑶目前处于“异常经营”状态。事实上,早在2022年6月13日,杭州瑜瑶便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事由为公司旗下瑜瑶战鼓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存在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0%的情形。受此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国清以及时任基金投资经理杨泽斌也被出具监管函。
至于磐京公司,因涉嫌私募违规,在2023年2月被上海证监局进行立案调查。11月3日,上海证监局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磐京公司拟被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措施。同时,对实控人毛崴以及相关负责人白金琳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早在2020年3月,毛崴就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2022年6月,上交所对毛崴、姚石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毛崴、姚石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未及时依规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被予以公开谴责。2022年9月,磐京投资因异常经营被中基协注销。
华软新动力如何担责?
值得一提的是,华软新动力投资“踩雷”背后,许多产品的利益相关者心生担忧——出现了兑付困难,华软新动力是否应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中新经纬表示,由于私募行业的信息透明度有限,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筛选投资标的往往是通过路演以及过往业绩数据作为先行了解的切入点;其次,对投资公司、投资负责人尽职调查,进行投资策略以及投资方向的审定;最后递交本公司投资决策负责人,确定回报和风险水平,决定是否投资以及投资得多少。投后管理方面,需要持续跟踪分析对方的业绩披露以及业绩曲线,最终决策是否加仓或赎回。
至于华软新动力是否应对兑付困难担责,该业内人士认为,需要看该基金是否托管,如果有托管,按照合同最终将以诉讼解决为主。“建议涉事投资者尽快联系、报警,搞清楚该基金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保全自身权益。”该人士补充道。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阮万锦对中新经纬称,由于没有拿到私募基金合同,没有办法轻易判断各方是否承担责任。根据常见的私募基金合同的约定及中国基金业协议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基金管理人应该履行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因此,管理人通过嵌套投资的,一般也需要对下层及底层投资履行合理、适当的监督义务,如管理人未能履行合理谨慎、勤勉尽责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向中新经纬表示,该事件要看华软新动力与各方的约定,以及在投资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和存在过错,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可能面临很多的证明责任。
对于华软新动力会如何应对投资“踩雷”事件,中新经纬多次致电该公司求证,均未获回复。
多家券商卷入其中
中基协网站显示,汇盛资产量化对冲1号、4号产品的托管人为国金证券,2号、5号、6号产品的托管人为华福证券。杭州瑜瑶目前有9只产品正在运作,华泰证券托管了其中6只产品,国信证券、华福证券、海通证券各托管1只。作为产品托管人,上述券商又有何责任?
阮万锦表示,私募基金合同中对于私募基金托管人的约定往往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19年3月18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017修订)》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
阮万锦指出,托管人往往仅对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进行形式审核,表面审核其是否与基金合同的约定一致。实践中,即使嵌套后底层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与第一层基金的约定不一致,托管人也很少承担责任,即使因此承担责任的,也是很低比例的补充连带责任。
另有消息称,华软新动力拿到的估值表是假的,估值表是由杭州瑜瑶的产品托管人出具的,资金最终被人转走。对此,阮万锦分析,估值报告是由管理人出具,托管人应该复核,托管人一般没办法直接造假。若托管人经谨慎复核,无法发现估值表是假的,托管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我们做过很多类似案件,管理人出的假估值报告,托管人也没认真复核,实践案件中,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托管人的复核和投资的损失不具有因果关系,或者认为托管人已经尽到复核义务,托管人不会因此承担责任。”阮万锦补充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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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