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为“一带一路”注入新动力
陆如泉能源战略学者
12月2日,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突出了高质量发展、保持战略定力、行稳致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海外利益、打造开放绿色廉洁丝路、完善工作机制等关键词,这些对未来一个时期的能源合作提供了宝贵的指引。
推进高质量发展
确保海外利益安全
海外合作,首先要确保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于能源合作而言,海外油气与新能源合作具有投资大、影响力大、国际规则导向、联合经营、合同周期长等特点,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国际惯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等方针政策。
具体而言,一是坚持市场运作、合规经营,即坚持按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规范运作,走国际化和本土化经营发展道路,树立良好的国际能源公司形象。二是创新驱动、持续发展,即加快推进技术、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持续提高业务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保持优势,稳健发展。三是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即顺应能源转型趋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在“一带一路”发展中的布局。四是效益为先、发挥优势,即坚持提质增效,把有效发展作为合作项目的牛鼻子,充分发挥中国能源企业海外发展的商业模式优势,积极推动协同有效发展,实现与东道国、投资者互利共赢、合作发展。
于能源合作而言,更要把应对风险挑战与保障海外利益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近年来,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在此背景下,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必须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效克服地缘冲突影响,正确处理共建国家获得感与中国利益的关系,保障中国海外利益安全。
目前,我国能源企业在海外的项目很多。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趋于复杂化,更要把应对风险挑战和保障我国海外能源利益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
要做好海外能源利益的保护,就要做到有意识、有能力、有兜底保障措施。首先要有意识,最主要的是要有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和合规意识。在海外从事投资与经营,要对关键条款了然于心。其次要有能力,就是海外项目要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和信息防的资源保障能力体系,要保证项目费用预算的固定比例用于安保工作。有兜底保障措施就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当出现极端情况时,要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
做好“四个结合”“三个统筹”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
要做好“四个结合”“三个统筹”。会议指出,下一阶段的共建“一带一路”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科学布局和动态优化相结合、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相结合。于能源合作而言,重中之重是做好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相结合,要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规模与效益的统筹是能源行业永恒的话题。海外油气合作,规模是基础、效益是灵魂。任何不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项目都是不可持续的。
会议强调,要统筹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和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统筹巩固传统领域合作和稳步拓展新兴领域合作。于能源合作项目而言,重中之重是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在抓好大通道、大油田、大项目、大EPC承包工程高质量建设的同时,中国能源企业应积极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稳妥开展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打造一批“小而美”的优质标志性民生工程,与相关国家共同实现能源转型。
要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这是共建“一带一路”11年来一直坚持的三方面的原则。“一带一路”是沿线国家和参与国家的“大合唱”和“协奏曲”。能源合作项目往往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开展,一个典型项目的合作方可以包括中方公司、欧美企业和本地公司,在共担责任和共同应对风险的同时,也能共享收益。比如,中国石油在伊拉克哈法亚项目合作开发上,项目作业者是中国石油,其他合作方还包括道达尔能源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伊拉克米桑石油公司,是一个典型的“共商共建共享”式合作,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正道。
“开放绿色廉洁”需要“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合规经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要求“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把项目建好,走在国际同行和竞争对手的前列;要保持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在项目产量规模、纳税、投资回报、本地员工就业等方面保持一个稳定的状态,从而实现与东道国的互利共赢。
完善九个机制
架起联通桥梁
重中之重是完善九个机制。会议强调,要重点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建设,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统筹管理机制,完善“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机制,完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投融资多元化保障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内外协同机制,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完善高水平国际传播机制,完善廉洁丝绸之路合作机制。
于能源合作项目而言,要抓好中方的能源合作“一国一策”和区域国别研究,做好自身发展规划与东道国规划的对接,寻求最大共识和项目机遇;要构建完善油气通道、重大工程,要形成“油气流”“贸易流”“资金流”“绿电流”等硬联通、软联通的格局,更要形成“人才流”“思想流”,通过跨文化沟通、智库二轨对话、人员互派等方式架起“心联通”的桥梁;要在全球、区域和国别层面建立健全分层次的油气和新能源“投资—贸易(交易)—工程服务—装备—技术—金融”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实现上下游、国内外、能源与金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一体化运作;要提升能源合作的国际传播能力,讲好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的故事,在能源转型与油气供需宽松、转向“买方市场”的年代,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能源合作应注重协助东道国特别是全球南方推进能源转型、解决能源贫困、保障全球的供需平衡。
最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行稳致远,就是要以能源外交为引领落实好“三大全球倡议”,拓展共建“一带一路”朋友圈;就是要以联合经营方式与合作伙伴取长补短,打造能源合作利益共同体;就是要以“耐心资本”模式在东道国长期扎根,打造能源合作命运共同体;就是要以一体化优势建设“小而美”清洁能源项目,打造能源合作绿色共同体;就是要以本地化立足架起民心相通桥梁,打造能源合作责任共同体。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
中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同各国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持续深化能源转型合作,将“绿色”打造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底色,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
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中国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拓展绿色能源领域合作。2021年,中国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能源已成为中国在共建国家能源合作重点。中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一大批标志性能源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有效解决了所在国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为所在国提供了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方案。
共同打造高水平能源合作平台。中国倡导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到33个,覆盖亚洲、非洲等六大洲。推动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大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落地见效。成立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聚焦能源安全、能源转型、能源可及和能源可持续发展议题,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
(摘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