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再遭深交所公开谴责:公司已无在职员工,吴道洪一人身兼四职

查股网  2026-08-07 11:13  神雾退(300156)个股分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8月6日正式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因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未能及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对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道洪予以公开谴责。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短期内第二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二次违规:年报“失约”再遭处分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1100号),神雾环保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能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深交所指出,神雾环保存在涉嫌违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第五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吴道洪在担任神雾环保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期间,存在涉嫌违反该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这并非神雾环保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处分。回溯来看,公司此前已因未按时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被监管部门处分。

2025年12月29日,深交所就曾对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处分决定(深证上〔2025〕1486号)。

同年11月,北京证监局也曾因公司未在2024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未在2025年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对公司及吴道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从2025年中期报告违规到2025年年度报告再次“失约”,神雾环保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两次触碰信息披露违规的红线。

监管送达遇阻

此次纪律处分过程中的一个细节尤为引人注目。早在2026年6月12日,深交所就发布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明确表示“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们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

交易所要求神雾环保及吴道洪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以公告形式送达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在交易所监管实践中并不常见,这从侧面反映出神雾环保当前的运营状态已极度异常——公司甚至无法与监管机构保持基本的联络通道。

根据主办券商长城国瑞证券2026年4月27日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神雾环保目前“已无实质生产经营活动,无在职员工,无办公场所”,“三会人员不完整,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不具备信息披露能力”。主办券商还表示,自公司2020年退市起,因公司联系人不稳定且相继离职,券商已无法与公司取得正常联系。

业内人士指出,神雾环保作为已退市公司,其公司债券仍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发行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深交所对已退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持续追责,体现了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一贯态度。

公开信息显示,吴道洪一人身兼神雾环保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四职。这种高度集中的治理结构,在公司正常经营时尚且存在治理风险,在公司陷入经营停滞后更显问题重重。

目前,神雾环保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