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银川中能“偷偷”减持新锦动力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银川中能未在首次卖出新锦动力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银川中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银川中能作为新锦动力持股5%以上股东,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导致所持新锦动力股份被司法处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京0105执恢5873号〕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106执906号〕的要求,2023年4月20日至6月26日期间,银川中能持有的新锦动力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累计卖出593.31万股,占新锦动力总股本的比例为0.83%,金额合计2029.02万元。银川中能未在首次卖出新锦动力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认定,银川中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2.4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Wind显示,新锦动力是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商,公司建立了覆盖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全流程的技术体系,在复杂油气藏的勘探开发技术方面,公司拥有多项特色技术。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新锦动力实现营业收入1.98亿元,同比下降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637.57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21%。
二级市场上,6月14日,新锦动力小幅震荡,截至发稿持平报2.00元,最新市值1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