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回应“销售费用过高” 否认存在“不当返利”
新京报讯(记者张秀兰)再一次延期后,振东制药于5月28日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对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占同期三成营收比重等问题进行说明,表示相关费用的支出促进了销售的增长。同时,振东制药否认存在不当返利等问题。
销售费用是深交所问询函关注的首个问题。振东制药2022年销售费用中,服务费、市场运营费为11.17亿元,占营收比重达到30%。照此计算,2022年振东制药平均每天的服务费、市场运营费开支为306万元。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主要支出对象类别构成及是否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服务商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返利等情况。振东制药在回复函中给出服务费和市场运营费相关细节,称不存在违规返利的情形。
振东制药同时表示,相关支出保证了产品的销售并促进了销售的增长。例如,达霏欣米诺地尔搽剂2022年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30%,其他多个产品的销量也有所增长。
此外,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振东制药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向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式实施资金占用的行为,也引起深交所的关注。
振东制药回复称,2022年同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正常采购394.68万元,已付款108.15万元,2022年末应付未付286.53万元;同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正常采购271.33万元,期初预付80万元,2022年末应付未付191.33万元。截至2022年期末,子公司道地药材通过向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等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形式,将资金转出至上述合作社,再将资金全部转至振东制药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资金占用7114万元已全部收回,其中收到资金3399.12万元,收到货物3714.88万元。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