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300159.SZ)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方德松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ST新研(300159.SZ)发布公告,公司于2月23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号)、《关于对方德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号)。
新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4月至10月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308.28万元、7,327.62万元,诉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航兴盛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848.1万元、5,718.89万元,4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0,202.89万元。上述事项公司迟至2022年12月5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新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4月至10月期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308.28万元、7,327.62万元,诉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航兴盛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848.1万元、5,718.89万元,4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0,202.89万元。上述事项新研股份迟至2022年12月5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方德松作为新研股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未及时告知董事会组织会议进行审议和披露,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