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秀强股份收关注函:原实控人卢秀强等操纵股价?
中新经纬7月16日电 深交所16日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等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关注函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秀强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甲方)于2016年11月6日与操盘方吴伟(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2亿元,由乙方拉升秀强股份股价,疑似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公司股份。
协议约定,甲方将持有的3383.83万股秀强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除高价减持外,乙方按照2亿元的使用时间向甲方支付年化12%的利息,且投资账户由乙方保底;乙方在支付利息后,投资账户的收益全部归自己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协议签订起一年内,甲方定增标的至少给乙方两个认购份额。
关注函提到,2016年11月16日晚间,秀强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以下统称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秀强股份3383.83万股。
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秀强股份股价出现大幅波动。2017年1月14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增长87%至112%。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68%,净利润增长89.82%。2017年3月13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等通过上述专项投资基金合计减持你公司股份2988.79万股,占秀强股份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元/股。
对此,关注函要求秀强股份针对媒体报道事项,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上述协议,上述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并核查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据企业网站披露,秀强股份创建于2001年,是中国最大的加工玻璃制造商之一,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多曲面玻璃、MI玻璃、晶钢玻璃、幻彩玻璃、岩板玻璃、AG玻璃、AR玻璃、杀菌玻璃等应用于家电玻璃、厨电玻璃、卫浴玻璃、电子玻璃、新能源BIPV等五大系列近千个品种。
经营业绩方面,秀强股份近日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具体来看,公司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元~1.25亿元,上年同期为1.19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秀强股份14日收跌0.16%报6.14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