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离婚案牵出总经理涉嫌操纵股价 秀强股份收深交所关注函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甲方)于2016年11月6日与操盘方吴伟(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2亿元,由乙方拉升该公司股价,疑似助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公司股份。
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秀强股份发出关注函,要求该公司针对媒体报道事项,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上述协议,上述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据此前相关媒体报道,秀强股份原董秘张小伟与前妻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前妻在整理诉讼材料时发现一份协议,疑似助时任董事长卢秀强高位减持。
据曝光的协议约定,张小伟(甲方)将持有的3,383.83万股秀强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吴伟(乙方),乙方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除高价减持外,乙方按照2亿元的使用时间向甲方支付年化12%的利息,且投资账户由乙方保底;乙方在支付利息后,投资账户的收益全部归自己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协议签订起一年内,甲方定增标的至少给乙方两个认购份额。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对照秀强股份当时股价走势及关注函,梳理了事件时间线。
2016年11月16日晚间,秀强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2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以下统称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秀强股份3,383.83万股。
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秀强股份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2017年1月14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增长87%至112%。
2017年2月28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68%,净利润增长89.82%。
2017年3月13日晚间,秀强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秀强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等通过上述专项投资基金合计减持秀强股份股份2,988.79万股,占秀强股份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元/股。
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须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秀强股份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深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记者查询法律条文,并咨询相关法律专家了解到,根据《刑法》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之规定,如果各方确实存在操纵行为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人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秀强股份创建于2001年,是中国最大的加工玻璃制造商之一,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为300160。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多曲面玻璃、MI玻璃、晶钢玻璃、幻彩玻璃、岩板玻璃、AG玻璃、AR玻璃、杀菌玻璃等应用于家电玻璃、厨电玻璃、卫浴玻璃、电子玻璃、新能源BIPV等五大系列近千个品种。
记者注意到,不久前,秀强股份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6月业绩预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1.25亿,净利润同比下降3.00%至增长5.00%。
目前,秀强股份对此尚未有公开回应,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股价一度跌近4%。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