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秀强股份再发关注函
● 本报记者 段芳媛
7月21日晚,深交所对秀强股份(维权)下发关注函,要求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原控股股东新星投资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当日,中国证券报刊发《回复函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 秀强股份总经理再曝涉嫌违规占用资金》的报道。记者调研发现,秀强股份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涉嫌违规占用资金。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深交所对秀强股份下发的关注函显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存在涉嫌挪用新余中启和徐州幼师幼教集团资金的情况。
对此,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并说明公司与新余中启、徐州幼师幼教集团是否存在(或者曾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前述主体存在资金往来。
同时,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并说明公司与新星投资2019年6月12日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新星投资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是否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深交所还要求秀强股份核查公司上市以来收购、出售教育相关资产的情况,与教育相关资产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原控股股东新星投资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总经理涉嫌违规占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新余中启成立于2017年3月16日,新余泓明晟德为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卢秀强为有限合伙人。2017年7月27日,增加东证融汇、云桥资产为有限合伙人,注册资本金从1.4亿元增加到5.1亿元。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云桥资产发给卢秀强的问询函,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云桥资产在问询函中提出,新余中启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进行投资,以及存在涉嫌挪用基金财产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
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9月14日,新余中启将卢秀强诉至法庭,并称:2020年4月,新余泓明晟德委托第三方审计发现,卢秀强利用其实际控制合伙企业印章、银行优盾等便利条件,大量挪用、侵占合伙企业资金,累计金额达3.68亿元,迄今有1亿元未能偿还。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获悉,秀强股份时任董秘张小伟在离婚过程中曾向前妻展示了自己与卢秀强的聊天记录。其中显示,2019年12月30日,张小伟向卢秀强发微信称:“卢总好,你安排的教育资金的事情,我已经落实,资金已经还给徐幼,现在资金主要在控股幼儿园账户和徐幼账户上!”
而“徐幼”指的是徐州幼师幼教集团,是秀强股份2015年跨界布局教育产业时收购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