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归还全部银行贷款,先锋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收深交所监管函
先锋新材5月15日收深交所监管函,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控制企业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94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降低公司的担保额度,卢先锋、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出具承诺函,保证将按照承诺函所列还款计划进行还款,其中,卢先锋、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于2023年3月15日前归还银行贷款5825万元。经查,在2023年3月15日前实际仅归还银行贷款5155万元,违反了作出的前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