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4证券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23-03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和2022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实际成交总金额为8,022,3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公司2023半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1%,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期限已到期,累计回购股份10,67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3,178.02元(不含交易费用),方案已实施完毕。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月19日办理完成。2023年2月11日及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注册资本由116,468.1922万元变更为115,401.1922万元;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