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业绩预报都能披露不及时 董事长汪天祥曾被通报批评
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日前,福安药业因全资子公司天衡制药的氟马西尼注射液拟中选全国集中采购一事引发业界关注。运营商财经网对福安药业进行梳理,发现公司及董事长汪天祥等高管等因业绩预报未及时发布而被通报批评过,这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8月30日,深交所向福安药业下发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内容显示,去年3月25日时,福安药业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7亿元;随后福安药业于4月26日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披露。
但是福安药业并未在按照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属于违规行为。而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天祥、财务总监余雪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并对福安药业的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因此,深交所对福安药业及汪天祥、余雪松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公众公开。
据悉,福安药业成立于2004年2月,后于2011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前不久,福安药业发布最新三季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9.83亿元,同比上升1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2亿元,同比上升8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2.24亿元,同比上升95.53%,整体业绩不错。
未来,福安药业会如何发展?运营商财经网将进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