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及相关高管涉信披违规 收湖北证监局监管函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12月26日发布《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春雨、丹明波、万骏、张艳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作出了监管措施。
监管函称,经查,该局发现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或公司)存在相关违规事实。2021年,天喻信息与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水天)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昌喻投资的资金用于向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收购重庆市钱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钱宝)的15%股权。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由于重庆钱宝未达到协议承诺,亿赞普以1.26亿元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重庆钱宝2.1%股权。
2023年10月,南昌水天因重庆钱宝未完成协议承诺,根据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智能)、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武汉同喻)与南昌水天签署的财产份额预约收购协议,及南昌水天与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深创智能、武汉同喻履行回购义务,天喻信息等对回购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冻结了天喻信息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及武汉同喻持有的天喻信息的部分股权。
监管函称,天喻信息涉及重大诉讼,向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新增所持公司578.80万股股份被冻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
闫春雨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万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艳菊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丹明波作为公司总经理,应知悉公司涉诉情况、银行账户冻结原因、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冻结情况,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喻信息、闫春雨、丹明波、万骏、张艳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自查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于30日内向该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该局将根据下步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