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转自:中证金牛座
*ST中程8月23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8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2024年1月18日至7月29日,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3540.38万元;8月1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涉案金额3874.97万元。综上,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7415.3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显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8.6.3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青岛中程前身是由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电力局物资处、青岛市电业局和青岛变压器集团公司于1998年合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恒顺电器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青岛市国资委下属国企——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19%。
青岛中程目前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海外板块开展,其中尤以“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为重点,主营业务包括镍矿开发、海外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国内外贸易经营等。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3.82万元,同比下降84.11%;归母净利润亏损1.0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750.97万元。
编辑:余喆 王奕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