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300208已摘牌,不影响受损股民主张权益

查股网  2025-08-08 15:59  中程退(300208)个股分析

上市公司公告

2025年7月21日,青岛中程300208披露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股票将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2025年4月30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青岛中程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至2021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2020年至2022年,青岛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青岛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JAYA锰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青岛中程未对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二、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23年5月3日,青岛中程印度尼西亚子公司PT.TransonBumindoResources(以下简称TBR)收到印度尼西亚西雅加达地方法院关于PT.PAMMINERAL公司起诉TBR的传唤函及原告起诉状,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62,659.46万元,占青岛中程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47%。2023年11月6日,青岛中程对外披露了上述诉讼。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

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青岛中程并处75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回顾过往,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收到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4年1月18日至7月29日,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3,540.38万元;8月1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涉案金额3,874.97万元。

交易所认为,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7,415.3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交易所规则。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股票虽已退市,但不影响上述暂定区间的投资者向公司主张权益。

据公开资料,青岛中程主营EPC总承包、机械成套装备、物业服务、原料销售、技术开发、采掘服务、煤炭产销、国内外贸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