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办公室藏有“萝卜章”?电科院发声:他是外聘人员

http://ddx.gubit.cn  2023-09-23 08:41  电科院(300215)公司分析

  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因“萝卜章”引发监管高度关注的电科院(300215),又有了新说法。

  9月22日晚,电科院就关注函要求说明的事项进行回复,保管公司伪公章人员系外聘法务,但关于这枚伪公章的来源和具体用途,公司目前未获得其他线索,外聘法务的律师所,也尚未回复相关问询。

  另外,最近公司新增一笔4294万元的受限资金,这主要是由于相关金融机构的风控部门认为公司近期变动较大,系统加锁,限制资金只进不出。

  保管该公章人员系外聘法务

  根据此前披露,2023年9月15日,电科院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务办公室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司董事长因业务需要自行保管所持的公司公章编号完全一致。

  随后,电科院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公司董事宋静波、原监事陈凤亚、现任监事李卫平、成燕玲、原总经理李杰、现任副总经理何秀明向公安机关表示对上述事项不知情。对此,深交所表示高度关注,并围绕这枚公章,向电科院下发关注函,要求就多方面进行说明。

  藏有公章的仲文良是谁?回复公告显示,仲文良是江苏简恒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是简恒派驻公司的法律顾问团成员。仲文良为公司外聘的法务人员,2009年已在公司工作,负责公司法务部的工作。在原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重病及去世后,以法务部法务顾问的形式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

  9月21日,电科院通过邮件江苏简恒律师事务所,问询仲文良对该枚公章的刻制、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暂未得到回复。同日,公司前往公安局调取公章刻制的备案记录,并联系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该章的司法鉴定。同时,公司已经联系有关公证机构,在完成相关司法鉴定后,对该枚伪造公章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提存保管。

  伪公章来源仍是谜

  对于伪公章的来源和具体用途,电科院称,公司除了能判断该枚所涉公章由仲文良保管外,目前未发现其他线索。

  “公司初步判断,该枚公章曾经用于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但因变更事宜涉诉,变更申请被工商局驳回,故未造成影响。”电科院称。

  据悉,电科院在发现伪公章报警后,当面询问了相应董事、监事及高管外,还展开自我调查,函征了与此次新老高管交接前公司所有的前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得到的回复是:监事陈凤亚表示对所涉公章来源不知情,但在2023年1月16日持有过一份盖有公章的材料去办理过工商变更,但因该事项涉诉变更请求被驳回,未办理成功,未造成影响;其余原董监高均回复不知情,也均未使用过。

  2023年9月19日,电科院从工商局调取公司成立至今的全部工商详档中,发现2023年1月16日,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的材料中有加盖所涉公章,因此公司初步判断该枚公章曾经用于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但因变更事宜涉诉,变更申请被工商局驳回,故未造成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电科院系胡德霖所创建,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8日,胡醇(胡德霖之子)曾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8日至今年1月12日,他再度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

  今年1月12日,因父子矛盾升级,胡醇被免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选举宋静波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杰为总经理。

  从时间来看,上述所言的伪公章,在胡醇被免职4天后,曾用于工商变更事宜,但未成功。另外,根据回复,2022年11月1日,此前保管公司公章的监事陈凤亚,按照胡醇指示,已将公司公章带离公司经营场所,移交至胡醇保管。也就是说,这枚被曝光的伪公章,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目前也无法判断。

  新增4294万元受限资金

  伪公章是否波及的公司银行账户,公司的资金是否安全,是否受限?

  对此,电科院表示,发现该枚所涉公章及接贵部关注函后,公司财务部门积极展开了自查工作且与多家银行进行了沟通,统计了受限资金情况。

  一是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公开披露的资产受限金额为9256万元。关于这笔受限资金,电科院称,由于银行认定公章不在公司,且董事长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所致;现公司董事长为胡醇,公章已回到公司,公司将及时去银行解除受限。

  二是新增一笔民生银行4294万元的资金,由于其风控部门认为公司近期变动较大,系统加锁,限制资金只进不出。

  电科院称,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资产受限情形;也并未发现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公司还指出,目前,公司暂未发现该枚公章对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后续的全面核查中,若发现未经审议或授权的重要盖章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电科院还表示,公司档案室、印章管理部门等多部门对该伪造公章使用情况进行紧急自查,公司财务部核实了部分重大合同。截至目前,尚未发现该伪造公章用于形成对公司有或有义务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对外担保、银行贷款等)。后续公司将对上述期间所有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