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在出现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情形后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银禧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
银禧科技4月13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2018年度末至2022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分别为37,135.08万元、36,126.72万元、26,023.67万元、18,678.15万元、19,239.78万元,实收股本分别为504,568,203元、452,316,363元、449,943,563元、476,207,935元、474,557,93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在出现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直至2023年4月11日才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4条、第4.1.2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