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光韵达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被警示
中新经纬8月22日电 深圳证监局22日下发《关于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侯若洪、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公告显示,经查,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韵达)在2023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未充分评估新业务领域新客户的回款能力,相关收入确认不审慎;未准确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未充分考虑客户违约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子公司业绩已出现明显下滑时,未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述情况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财务负责人王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侯若洪、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和航天航空领域提供激光应用服务和智能制造创新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有四大类:应用服务、智能装备、航空零部件、激光器。
业绩方面,光韵达2024年一季度营收2.1亿元,同比下降0.82%;归母净利润612.47万元,同比减少8.8%。
二级市场上,光韵达22日收跌3.17%,报4.88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