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拟定增募不超3.11亿元 近3年均亏损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依米康(300249.SZ)近日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21.9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2,146,398股(含本数)。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披露之日,孙屹峥、张菀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晶晶、孙好好、安欣十七号基金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52%股权,孙屹峥、张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且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年至2024年,依米康营业收入分别为8.79亿元、8.01亿元、11.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45.15万元、-2.16亿元、-8,713.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1.66亿元、-8,557.1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1.45万元、-1.21亿元、1.03亿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