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ST巴安触及退市标准后停牌
6月18日晚间,*ST巴安(维权)(300262.SZ)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公告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已触及上述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
6月18日当天,*ST巴安股价曾一度努力上摸至0.99元,但始终没达到1元的保壳价。最终尾盘股价一路下泄20%,报收于0.68元,触及退市标准。
*ST巴安近期连续遭遇暴雷。
先是5月6日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因此,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之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华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姚泽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末,公司在对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的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能充分考虑合同利息争议及可收回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海证监局将继续对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并视核查结果采取进一步的监管安排。
张华根作为公司董事长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华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姚泽伟作为公司总经理,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姚泽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再然后,5月31日,*ST巴安就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公司资料显示,其主营业务涵盖工业水处理、市政水处理、固废处理及天然气调压站与分布式能源四大板块,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能源领域的智能化、全方位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商。
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约2.68亿元,同比增长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ST巴安受限资产总额合计约为14.91亿元。
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753.42万元,同比下降15.37%;归母净利润-547.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