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犯单位行贿罪,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
红星资本局6月11日消息,华宇软件(300271.SZ)今日公告,公司于6月9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学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30万元。根据判决书中确定的对公司所处的罚金(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0.3%,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并于201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软件与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
华宇软件这起重大事件已经持续两年时间,2021年8月30日公司公告称,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
而在2021年8月30日华宇软件披露该公告之前,4月至6月期间的多份公告显示: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而在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赵晓明代其行使表决权,未出席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王琰主持而非董事长邵学主持。
2021年9月1日,华宇软件收到《立案通知书》,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被立案调查。
2021年9月22日,华宇软件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进展公告》称,2021年9月18日监察委决定对被调查人邵学解除留置措施;同时,邵学家属收到检察院《拘留通知书》,邵学因涉嫌单位行贿,于2021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
到了2022年4月26日,华宇软件公告称,邵学家属于2022年4月25日中午收到了《起诉书》,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对邵学提起公诉。2022年9月14日,检察院向法院追加起诉,将华宇软件以单位行贿罪与邵学单位行贿案一并起诉。
编辑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