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收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ST和佳5月4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3〕第<67>号)。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