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证券代码:300273证券简称:*ST和佳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公司会议室(珠海市保税区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邮编:5190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菁、王静
联系电话:0756-8819330、8686333传真:0756-8686077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邮编:519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19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请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73”,投票简称为“和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