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法院裁定批准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
华昌达11月17日公告,公司11月15日收到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管理人转达的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重整计划;终止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重整程序。
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的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华昌达11月17日公告,公司11月15日收到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管理人转达的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重整计划;终止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重整程序。
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的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