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子公司4.5亿元被银行强行划转是否构成实控人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深交所9月14日下发关于对*ST三盛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9月14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2023年9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银行《质押划扣的客户回单》,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根据《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9月11日,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约4.5亿元被银行强行划转。
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及偿还债务等资金支出计划,公司目前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或使用受限情形等,说明本次三盛新能被银行强行划转4.50亿元后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德斌是否有权决定河南昭穗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环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被担保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是否能据以从被担保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核实并说明被担保方是否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德斌的关联人。
同时,关注函还指出,截至《进展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方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等合计占用公司资金2亿元。
关注函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三盛新能4.50亿元被银行强行划转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说明针对上述款项公司已采取的追回措施及效果,公司是否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