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维权)10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鑫旺资本企业(以下简称“鑫旺资本”)于近期签署了《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书》。本次权益变动后,祥平科技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15.85%降至9.93%。鑫旺资本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1.58%升至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