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案件新进展:上实发展、宜通世纪、华鼎股份、北京文化一审胜诉,东方集团被立案
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迎来进展,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部分案件投资者一审胜诉,包括上实发展索赔案件、宜通世纪索赔案件、华鼎股份索赔案件、北京文化一审索赔案件,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东方集团就是其一。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21036999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
上实发展(600748):示范性案件股民一审胜诉,未参与股民仍可登记
2023年1月17日,上实发展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2024年4月10日,上实发展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10-16号)。经查明,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29日-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宜通世纪(300310):公司公告已有股民一审胜诉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33 号),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6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3日-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华鼎股份(601113):股民一审胜诉,诉讼时效期间将届满
2021年10月8日,公司公告称其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1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称其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8号)及《市场禁止决定书》(【2021】5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据公开信息显示,投资者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获胜,法院认定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与华鼎股份的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华鼎股份应当赔偿投资者部分的投资损失。因此,其余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起诉获得赔偿。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于2018年6月25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9月1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北京文化(000802):股民一审胜诉,诉讼时效期间将届满
北京文化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北京证监局认定世纪伙伴公司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3月22日-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4月29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据公开消息,投资者诉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有投资者胜诉一审判决,除了北京文化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宋歌在8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2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4年11月,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
东方集团(600811):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通过17321036999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具体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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