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案件新进展:兴源环境、鹏博士、中泰化学递交立案,宜通世纪已有投资者收到赔偿款,贤丰控股被立案调查
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迎来进展,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正式递交立案,包括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案件、鹏博士(600804)索赔案件和中泰化学(002092)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有投资者收到赔偿款,如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案件;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贤丰控股(002141)就是其一。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
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案件已递交立案,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2023年7月12日,兴源环境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月8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兴源环境、孙颖)》,经查明,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最终,兴源环境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孙颖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5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ST鹏博(600804):连续11年造假!开出千万罚单!证监会重拳出击!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8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杨学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4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鹏博士及其责任人员)》,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其中2020年6月,鹏博士与关联方深圳敏捷签订的合同价值19.63亿元,分别约占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240.56%、200.72%,该比例远超《证券法》中规定的50%净资产红线;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2012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抛开鹏博士具体的造假金额不谈,长达11年的连续造假行为已足够令人咋舌。最终,鹏博士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杨学平作为公司实控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同时被罚10年禁入证券市场;其余相关责任人被处以50万至100万元不等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ST中泰(002092):国资背景、百亿市值公司财务造假,虚增收入超42亿元,资金占用超70亿元
2024年3月20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3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中泰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泰集团立案。2024年5月20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经查明,中泰化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2022年,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货款、代收代付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为7,718,058,292.55元;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了对中泰化学的资金占用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最终,中泰化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中泰集团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4月10日-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2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通过17317376878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宜通世纪(300310):已有股民收到赔偿款,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6月2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宜通世纪收购了倍泰健康10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最终,宜通世纪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在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宜通世纪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投资者与宜通世纪在法院组织的调解后已拿到赔偿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3日-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 ,无论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ST贤丰(00214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前期会计差错有关
2024年9月21日,贤丰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贤丰控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披露,但公司曾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据公告内容,贤丰控股内审部门发现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存在不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情形,2023年第三季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其中不当确认收入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影响金额分别为840.66万元、884.82万元;虚增收入对公司2023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影响金额为1681.22万元。贤丰控股此次被立案调查或许与该公告内容有关。此外,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或许也是公司本次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之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交易股票,无论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交易】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通过17317376878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具体索赔流程
邮箱地址:xb17317376878@163.com
公号:信本律师证券维权
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