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涉违披事项索赔时效进入倒计时
2025年7月23日,任子行300311披露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
2025年7月21日,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任子行)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任子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51%的股权;2016年8月,任子行增持北京亚鸿5%的股权;2017年7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剩余44%的股权,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
自收购后,北京亚鸿一直独立运营并基本沿用了任子行收购前的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2018年起,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通过上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
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结合当事人主动报告、及时更正、积极配合查处等情况,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并处5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对于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任子行300311,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预计时效将于2026年4月届满,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任子行主营网络内容与行为审计和监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安全集成、安全审计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