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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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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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与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设备采购合同》,合计采购8,501.71万元的存货,并于2020年12月与其母公司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为”)签署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中创为保证公司根据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的设备,公司出售的合同总金额(含税)如低于壹亿元,中创为应当在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该差额;如中创为未按约定向公司补足差额视为违约,除需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外,仍应按差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差额、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等。由于该批存货附加了补偿条款,已经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对该批存货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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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6月,因触发股份回购条款,公司拟要求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司以1,244.0054万元回购公司持有惠州市鑫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鑫迪”)的3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惠州鑫迪的股权。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汽车业务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83亿元在广州番禺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业务总部项目;为进一步落实上述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3年7月新设了全资子公司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2023年5月,控股子公司金日工业拟增资3,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拟增资1,538.3460万元。增资完成后,金日工业注册资本由4,679.6295万元增加至7,679.6295万元,公司持有金日工业的比例不变,仍为51.2782%。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能源线束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金日工业拟投资2.55亿元在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开展新能源线束生产项目;2023年6月金日工业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2,420万元受让了惠州市汝湖中心区北部工业区JBD92-01-01地块,并于2023年7月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