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联创股份收关注函!事关子公司增资及股权交易
中新经纬1月26日电 深交所26日向联创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本次受让北京信投持有的华安新材股权的具体原因等。
2019年4月9日,联创股份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下称《增资公告》),你公司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北京信投对公司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计金额不超过3.8亿元。
2024年1月9日,联创股份披露《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拟以1.43亿元受让北京信投持有的华安新材9.99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新材100%股权。
2024年1月24日,联创股份披露《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补充公告》称,截至2019年12月,华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惠通股权投资款共计8888万元。经双方再次协商一致,本次投资款8888万元占华安新材9.999%股权。公司及公司管理层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不知情且未参与北京信投惠通公司的经营、融资等事项。
深交所指出,《增资公告》显示,《备忘录》约定,华安新材参照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规范运作,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亿元。
深交所要求联创股份,说明华安新材上述增资事项的背景,《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关约定的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并结合相关协议具体条款、退出机制等说明如华安新材未完成协议约定条件的后续安排,相关条款设置是否合理,并报备相关书面协议。
深交所提出,说明华安新材上述增资事项中的投前估值、确定方法和依据,有关估值金额是否在《备忘录》中予以明确,如否,请说明具体明确时间和方式,并报备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华安新材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水平等说明北京信投实际增资时华安新材估值的合理性。
深交所还提出,说明北京信投增资华安新材的资金来源,有关资金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实际增资完成时间,你公司对相关进展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
此外,深交所要求,说明本次受让北京信投持有的华安新材股权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华安新材近年来业绩、发展趋势、基本面等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同时结合相关估值依据、评估方式、华安新材2019年来股权转让或增资中估值及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深交所最后表示,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与北京信投就华安新材股权交易事项是否存在除协议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联创股份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9日,主要从事聚氨酯、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2012年8月1日公司在深圳创业板上市,致力于绿色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推广。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联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25亿元,同比下降5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97万元,同比下降96.64%。
二级市场上,1月26日,联创股份小幅震荡,收跌0.18%报5.69元,最新市值6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