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收增长368%,净利润却下滑463% 华民股份收年报问询函
每经记者 吴泽鹏每经编辑 宋思艰
华民股份(SZ300345,股价7.27元,市值42.00亿元)于4月23日发布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5亿元,同比增长367.71%,净利润亏损1.98亿元,同比下滑462.57%,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五年为负。4月30日,深交所向华民股份下发年报问询函。
根据披露,2023年,华民股份光伏产品和耐磨产品的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07.15%、下滑29.82%,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1%和8.06%,毛利率分别为4.2%和8.81%。问询函要求华民股份说明光伏业务的具体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实施华民股份光伏业务之一的是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2022年9月,华民股份从公司实控人手中收购鸿新新能源80%股份,交易双方还约定后续三年的业绩承诺,但2022年、2023年鸿新新能源均出现亏损,截至2023年报披露时,交易对方尚未进行业绩补偿。
关联收购标的连续亏损,实控人尚未业绩补偿
根据披露,华民股份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11.75亿元,其中光伏产品10.33亿元,耐磨产品9469.59万元,其他业务4738.79万元。2024年一季度,华民股份营收2.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90%,净利润为亏损4709.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57.56%。公司在一季报中多次提到“光伏业务规模扩大”。
收入大增,却连续出现亏损,问询函要求华民股份列示2022年至今光伏产业链中硅料、硅棒/硅片、电池片的逐月价格走势并分析价格变动原因,说明产品下游需求及产能利用率变化情况、趋势及变化的主要时间点,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竞争情况,包括主要竞争对手及其产能、规模情况等,并结合公司2024年一季度业绩情况及亏损原因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亏损且恶化的风险,持续进行大额投资新建生产线的决策是否审慎。
此外,华民股份的光伏业务主要实施主体之一是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到,出于光伏转型需求,华民股份在2022年9月完成了对鸿新新能源80%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为5600万元,交易方为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集团)。
根据当时披露,华民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欧阳少红持有建鸿达集团30%股权,其配偶刘平建持有建鸿达集团65%股权,此外华民股份欧阳少红以及个别董事、监事也在建鸿达集团任职,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当时,鸿新新能源尚处于建设期,未实际开展经营。建鸿达集团作出的业绩承诺,是鸿新新能源2022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万元、1450万元、1600万元。
不过,记者也查询到,2022年、2023年,鸿新新能源的净利润分别是亏损1867.29万元以及亏损1.95亿元,建鸿达集团涉及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600万元。“针对上述事宜,公司正与建鸿达集团积极沟通中”,华民股份公告如是提示。
因此,交易所问询函也要求华民股份说明建鸿达集团长期未进行业绩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是否积极追偿,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存货大幅增长等现象原因待解释
华民股份2023年营收同比大增的背后,其多个重大销售合同在报告期内履行并确认收入。根据披露,华民股份在年报中列示的8个重大销售合同中,其中6个合同本报告期合计已履行金额为5.65亿元,合计已确认收入5亿元,合计确认应收账款5.5亿元。
问询函要求华民股份分别列示各个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验收条件、付款条件等,并结合收入确认条件说明合同已履行金额与收入确认金额不一致、应收账款金额大于收入确认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的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各个合同均未实际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回款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除了上述事项外,对于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财务科目,华民股份均被要求进行说明。
例如,报告期末,华民股份存货账面余额为2.13亿元,较期初增长28.85%,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大幅增加,账面余额分别增长174.79%、131.18%,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69%、22.0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累计计提4298.46万元,本期计提1.37亿元,转回或转回1.18亿元,计提对象主要为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公司被要求说明存货大幅增长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原材料、在产品跌价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
又如,报告期末,华民股份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2.76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亿元,较期初分别增长163.51%和77.48%。坏账准备分别累计计提139.08万元和1856.48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3—4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30%,4—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0%,第一大欠款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34.21%。
公司被要求说明应收票据欠款方具体情况、承兑汇票的主要兑付银行、兑付客户名称,对应的票据金额,结合期后兑付和背书转让情况等说明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是否附追索权、是否存在被追偿的风险,本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且坏账计提金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应收账款特别是长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长期无法收回、账龄持续增加的应收账款。
此外,华民股份还被要求说明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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