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实控人收警示函 浙江监管局拟合计罚款100万元
观点网讯:泰格医药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二人因2022年12月主动减持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1%未及时披露,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另因2019年9月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监管局拟对二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00万元,其中叶小平、曹晓春各罚款50万元。
泰格医药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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