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收关注函:要求说明丰田三共受让公司对控股股东债权是否与其参与公司破产重整构成一揽子方案

http://ddx.gubit.cn  2023-03-29 14:53  *ST光一(300356)公司分析

深交所3月29日下发关于对*ST光一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3月27日公司公告,针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可回收性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公司称“年审会计师重点关注了2022年12月30日支付新疆新曼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00万元,该款项在2023年1月9日已归还;2023年1月9日支付给新疆圭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44万元咨询费;会计师将对该款项进行进一步核查”“会计师对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是否得到清偿,尚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近日,深交所在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监管沟通中了解到,中兴华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时,对公司收取的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资金占用债权转让款22,083.62万元的部分资金流向表示关注,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根据材料,中兴华所经核查新疆欣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欣曼”)、新疆圭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圭臬”)等公司的银行交易明细后发现:一是2022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源光一”)支付600万元至新疆欣曼账户,新疆欣曼在同日将上述资金600万元支付给江苏光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环保”),光一环保与公司同受龙昌明实际控制。二是2023年1月9日,苏源光一支付1,944万元至新疆圭臬账户,通过多层资金穿透分析及了解,其中600万元于2023年1月9日转入光一环保,同日光一环保将600万元归还给苏源光一;1100万元支付给丰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三共”)。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中兴华所反映情况,说明公司与新疆欣曼、新疆圭臬之间进行上述款项支付的原因,新疆欣曼、新疆圭臬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以及公司2022年12月30日进行的资金占用债权转让的受让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是否对资金占用债权转让款项的筹措、支付等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上述转让款的流出是否与公司前期进行的资金占用债权转让交易构成一揽子安排,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抽屉协议,前期资金占用款债权转让交易是否附有条件。

同时,鉴于丰田三共有意向成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1100万元款项最终支付给丰田三共的原因,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抽屉协议,款项流出对公司本次重整的影响,丰田三共受让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债权是否与丰田三共参与公司破产重整构成一揽子方案。并请结合问题2的回复,核实公司2023年1月11日、2月9日披露的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函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未偿还公司的资金余额,并说明是否构成新的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