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收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ST光一5月4日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公司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公司还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