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停止买卖股份,恒华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6月6日下发关于对恒华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方文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方文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3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52.711万股公司股份,方文和一致行动人江春华、罗新伟及陈显龙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2.03%降至36.55%,权益变动比例为5.48%。方文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方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