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解约黔西南州5亿光伏项目
恒华科技(300365)6月25日晚间披露,公司与相关方组成的联合体与望谟金格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望谟金格”)于近日签署了《工程合同解除协议书》(下称《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原合同,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2022年12月,恒华科技与陕西东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陕西东方”)组成的联合体,在望谟金格作为发包人的“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招标”中中标,并签署了总额5.19亿元的总承包工程合同。上市公司透露,原合同签署后,由于望谟金格的项目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实施。
望谟金格此前的主要投资人陷入了诸多债务纠纷,并已经被限制高消费。这或许是望谟金格无力运作乐元管州光伏项目的重要原因。但企查查显示,望谟金格近期引入了新的投资人,不知是否能继续推动项目。
恒华科技曾在2022年12月陆续发布了多份公告,披露了联合体在乐元管州光伏项目投标中的进展情况。2022年12月26日,合作双方正式签署了总承包工程合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这份合同显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乐元镇,主要建设光伏发电装机100MW及集电线路,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及送出线路;拟用地面积2700亩,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米。
项目工程施工总工期为从许可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360日历天。不过,合同并未明确约定项目开工日期,只是约定勘察设计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施工开工日期为望谟金格书面通知的许可开工日。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恒华科技主要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造价、总承包管理等工作;陕西东方负责项目的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生产、运行、员工操作培训及日常运维检修培训等工作。
据恒华科技最新披露,联合体与望谟金格一致同意自愿解除原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称,截至目前,原合同尚未执行,公司亦未对其进行收入确认,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2023年半年报以及2023年报中,恒华科技也对上述合同进展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称,由于甲方(望谟金格)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