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终止定增募不超1.98亿 信披违规收立案告知书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汇金股份(300368.SZ)8月25日晚间发布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号),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无法继续实施,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汇金股份表示,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6月15日,汇金股份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34,020,618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预案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邯郸建投。邯郸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邯郸建投持有公司28.9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邯郸建投持股比例为33.20%,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邯郸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