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涉信披违法,*ST安控原董事长许永良等人被罚290万
中新经纬4月16日电 *ST安控(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日发布公告称,4月13日,公司分别收到许永良、张磊、张滨、李春福、刘伟通知,上述人员分别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四川证监局拟对上述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90万。
经查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安控科技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
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梵石房地产有限公司(慈溪金轮)金额为5405815.00元、应收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标盛”)金额为10809670.4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291754.0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07.95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05.20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四川证监局认为,安控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许永良作为安控科技董事长未勤勉尽责,未关注到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异常,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投赞成票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许永良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张磊作为安控科技董事兼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未关注到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异常,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投赞成票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张磊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张滨作为安控科技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未能准确判断相关失信执行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明知公司2019年度未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仍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在2019年年报公告中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滨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李春福作为安控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勤勉尽责,未关注到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异常,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投赞成票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李春福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刘伟作为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情况,作为杭州青鸟董事长知悉慈溪金轮和深圳标盛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情况,但刘伟未勤勉尽责,未关注到2019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异常,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投赞成票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安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业级远程控制终端(RTU)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系统集成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方面,*ST安控称,上述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上述相关人员目前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07.95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05.20元。
此外,*ST安控称,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及以后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