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控股股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受损股民索赔需尽早 ST华铁、安控科技、仁东控股索赔进行中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00:22  安控科技(300370)公司分析

记者 萧峰

据悉,*ST华仪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对内控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主要原因是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就此公司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5亿元及预计负债9.26亿元。目前,华仪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此,维权律师表示,受损股民索赔需尽早。此外,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还有ST华铁安控科技仁东控股的索赔线索征集也正进行中,广大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ST华仪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登记索赔

2023年6月21日,*ST华仪(60029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6月2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华铁信披违规被立案 受损投资者可联系索赔

2023年7月12日,ST华铁(000976)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此前,ST华铁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4月20日累计占用利息9057.27万元,合计135442.75万元。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97.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4,556.52万元。对此,其年报审计机构表示:华铁股份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效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安控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2023年5月31日,安控科技(30037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控科技2019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梵石房地产有限公司金额为5,405,815.00元、应收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额为10,809,670.4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

二、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07.95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05.20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4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仁东控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兴市中院立案审理中

2021年7月13日,仁东控股(00264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上述债务占仁东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2%。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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