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ST京蓝、安控科技、广西能源索赔线索亦征集中
2023年11月24日,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未名医药;证券代码:002581)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此前投资受损的未名医药的股民,如今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了。事实上,除了未名医药以外,最近还有*ST京蓝、安控科技、广西能源、宏达新材、荣联科技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也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
未名医药信披违规被立案,曾因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收到警示函
2023年6月17日,未名医药(002581)发布公告称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号)。经查,未名医药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的违规行为:2022年5月,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与你公司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你公司未按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厦门未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1月24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3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2023年11月21日,*ST京蓝(00071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经查明,京蓝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京蓝科技对2018年合并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鼎实)形成的商誉,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12,700.94万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41,203.94万元。京蓝科技未按规定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本期的折现率及前期的折现率、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以及相关信息与形成商誉时或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信息、公司历史经验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时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其中,2021年、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相关假设参数前后期不一致,导致预测结果与前期差异较大,对商誉减值的影响金额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
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京蓝科技2021年对收购中科鼎实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中科鼎实2022年营业收入的预测包括以前年度项目合同额的存量收入以及2022年度新增项目的增量收入,同时适当考虑了在手订单、跟单项目转化为在手订单的可能性和行业增速等因素进行预测。其中,基于3个跟单项目预计2022年增量收入0.99亿元缺乏依据,合理性明显不足。经查,跟单项目中的“南京某场地治理项目”“海宁某填埋场治理项目”“福州某场地治理项目”无法证实真实存在,或者无法证实大概中标金额及2022年预计收入金额来源。以上3个项目共影响预测收入-0.99亿元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影响金额-2.3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49%。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安控科技虚假记载2019年年报 股民可索赔
2023年5月31日,安控科技(30037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安控科技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梵石房地产有限公司金额为5,405,815.00元、应收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额为10,809,670.48元。安控科技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安控科技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
(二)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291,754.0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07.95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05.20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广西能源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1月4日,广西能源(600310)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经查明,广西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2019年,广西能源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永盛石化、桂盛能源、恒润筑邦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广西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广西能源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对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194,800.58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194,800.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7月1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