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04:51  易事特(30037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0376证券简称:易事特公告编号:2023-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2年12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思模先生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9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物集团,自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集团在未来五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公司的31.78%股份的表决权,东方集团支持广物集团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广物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

  2023年1月8日,广物集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物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7.94%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2023年4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4月7日向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作出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9日、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2023-002、2023-014)。

  2.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2,320,894,976股增加至2,327,508,476股,并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0,894,976元增加至人民币2,327,508,476元。根据会议决议,公司相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013)。

  3.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不超过30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期。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对该事项的延续实施进行了决定;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了相关议案同意对该事项延续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于公司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大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大志先生作为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的董事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于公司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董事会同意增补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于公司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5.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

  2023年8月18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签署了《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在本协议签署五年内继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易事特股份(73,949.9828万股)的表决权。协议签署后,广东恒锐所持公司表决权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6.东方集团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计划终止

  2023年5月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及高级管理人员于玮先生计划在未来四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39,499,8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7722%)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825,2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于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1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32,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29%。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及于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终止的告知函》,函告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未减持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76证券简称:易事特公告编号:2023-05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