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维权)10月25日公告,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子何宇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一个月内,何宇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12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9%,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