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公司已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将依法注销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4月14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方通提问:刚刚出新闻,政府引导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后注销,请问你们上次回购的一亿股份除了打算做高管奖励,是否也考虑遵循国务院政策考虑注销?或者再增持几个亿回购注销,以给广大投资者信心。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已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