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收巨额罚单并被启动退市程序 两阶段索赔窗口开启 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查股网  2025-11-27 19:14  *ST东通(300379)个股分析

11月26日,*ST东通(300379)连发三则公告,正式披露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同步披露了股票停牌及退市风险提示信息。这标志着公司因存在重大违法事项,已正式进入退市程序。

根据公告,*ST东通于11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两项重大违法事实:一是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导致对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募集说明书》引用前述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此次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对*ST东通合并罚款2.29亿元;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合并罚款26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责任人员也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此外,由于上述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东通股票已于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

与此同时,基于上述行政处罚认定,深交所于11月26日向*ST东通下发了《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规定,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陈述申辩。若最终退市决定作出,公司股票将进入为期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简称将变更为“东通退”。

针对*ST东通的违法事实,已有部分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目前判断两类投资者或可索赔:一是在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东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东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