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飞凯材料控股股东等被罚没千万:减持达5%未信披并停止交易

查股网  2023-12-27 23:43  飞凯材料(300398)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飞凯材料12月27日盘后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以及张艳霞的通知,其于12月27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11月3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持股变动相关违法违规等,证监会决定对飞凯控股、张艳霞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飞凯控股为飞凯材料的控股股东,ZHANG JINSHAN为飞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其通过飞凯控股间接持有飞凯材料的股份,是飞凯材料的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与ZHANG JUSTIN**、ZHANG ALAN**系父子关系,ZHANG JINSHAN与张艳霞系兄妹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以及飞凯材料相关公告,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等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1年9月3日,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飞凯材料股份1.58亿股,持股比例为30.70%。

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由于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账户主动减持加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回购计划等原因,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30.70%下降至23.59%,减少7.12%。2022年6月27日,飞凯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00万股,飞凯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为25.42%。

  2022年6月27日,当飞凯控股相关大宗交易导致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时,飞凯控股未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飞凯控股、张艳霞未停止交易,在此后继续减持飞凯材料股份。2023年2月22日,飞凯材料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次披露了上述事项。在此期间,飞凯控股、张艳霞合计卖出飞凯材料股份1120.37万股,金额为2.15亿元,违法所得合计97.09万。其中,飞凯控股卖出1073.01万股,金额为2.07亿元,违法所得97.09万元;张艳霞卖出47.35万股,金额为817.85万元,无违法所得。

  上海证监局指出,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飞凯材料5%以上股份,当飞凯控股相关大宗交易导致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时,飞凯控股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ZHANG JINSHAN为飞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上述飞凯控股交易的决策人,是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飞凯控股、张艳霞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飞凯材料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涉案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

  一、对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ZHANG JINSHAN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飞凯控股、张艳霞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飞凯材料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09万元,并处以670万元罚款。其中,对飞凯控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09万元,并处以620万元罚款;对张艳霞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飞凯材料是一家研究、生产、销售高科技制造中使用的材料和特种化学品的专业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014年10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企业经营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飞凯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0.26亿元,同比减少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减少34.42%。

  二级市场上,飞凯材料12月27日收涨1.65%报15.38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