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1.86亿元“合同诈骗”谜团:涉事方各执一词,孰真孰假?
界面新闻记者 | 尹靖霏
日前,飞凯材料(300398.SZ)曝出其子公司遭遇合同诈骗,其中涉事方背后股东之一系A股上市公司清越科技(688496.SH),一石激起千层浪。
3月20日晚间,清越科技紧急发公告澄清,公司未参与事项的决策及实施。
背后真相却是扑朔迷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曹松和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匆忙离职,涉事的上游供货商接受媒体采访时暗指飞凯材料或参与了垫资。
飞凯材料证券部回应:“我们一发现合同异常之后就立刻报警了。深交所发了关注函,至于是否有变相的财务资助,我们会对此进行梳理和核实的,以我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清越科技证券部回应:“涉事子公司在山东枣庄,和清越科技之间相互独立,这家子公司独立经营情况我们并不清楚,且该子公司是我们的参股公司,并非控股子公司。尽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该子公司担任董事,但针对此次合同诈骗行为,该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并没有上过该子公司的董事会或其他重要的会议,是其自行经营的一个情况,我们仅是委派董事过去,如果有要上会的事项才会有会议的议程。目前我们核实的情况是该子公司董事会记录上没有相关记录。”
飞凯材料谜团
3月19日飞凯材料披露,2021年6月起,飞凯材料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并分别签署相关合同。
主要业务流程为: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向鑫迈迪采购产品并销售给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按签署的合同条款向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支付货款。
2023年12月末,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发现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累计应付晶凯电子账款约2.02亿元人民币,增幅与前期相比较大,资金占用严重,出于谨慎的角度,晶凯电子终止了该业务并催促对方及时还款。之后,对方出现付款逾期情况,通过多方调查,晶凯电子陆续发现上述业务存在诸多异常情况,开始意识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并于2024年3月向安庆市公安局报案。
2024年3月15日,晶凯电子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决定对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按照飞凯材料所披露的,此次“合同诈骗”案涉及三方交易,飞凯材料在其中扮演“中间商”的角色,让人疑惑之处是下游客户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由上游生产商鑫迈迪所指定。
市场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作为中间商,最终的销售客户却是由上游生产商所指定?那何须中间商来撮合?下游客户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为何不直接与上游生产商鑫迈迪进行交易?”
该三方交易期限自2021年6月至2023年末,两年半的时间,为何飞凯材料未及时发现其中猫腻?
对于此,证券时报等媒体采访到上游生产商鑫迈迪,鑫迈迪负责人对媒体称,飞凯材料和一家贸易公司一起主动前来寻求合作,飞凯材料是贸易公司A的垫资方,但由于A公司的贸易性质,飞凯材料不适合直接为A公司垫资,需选择实体公司“过一道”。从2021年6月到2023年12月末,飞凯材料的交易总金额为6亿余元,其中2022年飞凯材料采购金额达到2亿多元,2023年达到4亿多元。
至于销售客户,鑫迈迪相关负责人称并非自己指定。
就此,界面新闻致电鑫迈迪,该公司人士对界面新闻称:自己不了解该事件,鑫迈迪负责人不在公司。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鑫迈迪负责人在前一日接受采访后,就变得犹豫不决,不愿意接受采访了。”
3月20日,深交所对此问询:前述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风险事项?
值得怀疑的是,该场离奇的交易背后,飞凯材料的业绩也大幅上涨。
2021年,飞凯材料营收26.2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1%;2022年,飞凯材料营收涨至29.07亿元,同比增长近11%。
如今,该公司借由此次合同诈骗,大幅调低了2023年的公司业绩。
飞凯材料称,该案件涉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86亿元,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及晶凯电子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飞凯材料自称,因前述合同诈骗案预计将新增计提较大数额资产减值,拟将2023年预告净利润 1.96亿元至2.61亿元调减为1.03亿元至1.5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还远未到任期,2024年3月5日飞凯材料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匆忙提交辞职书,其原定任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更引人遐思的是,苏斌曾在2014年至2019年担任公司董秘,2019年2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清越科技喊冤
作为枣庄睿诺电子和枣庄睿诺光电背后的股东方,清越科技被卷入其中。
股权关系显示,睿诺光电系睿诺电子全资子公司,而A股上市公司清越科技系枣庄睿诺电子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达33.33%。
清越科技称,公司与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59.HK)实际控制的亿达企业有限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双方均不构成实际控制,股东冠宏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惠德,尹惠德与枣庄睿诺电子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对于合同诈骗行为,清越科技辩称,公司作为枣庄睿诺电子参股方委派了一名董事,枣庄睿诺电子日常经营管理均由其总经理洪耀实际负责,本次相关事项的制定与决策等均未提交枣庄睿诺电子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并未参与本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名被指派的董事高裕弟身份尤为特殊,此人正系清越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高裕弟身兼清越科技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双重职位,通过控制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家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需注意的是,清越科技上市不到一年半,该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上市,曾经在2018年2次变更实控人。2018年1月实控人从昆山国资办变更为王文学,2018年8月实控人从王文学变更为高裕弟。
履历显示:高裕弟出生于1977年5月,历任北京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自从清越科技的实控人变成高裕弟之后,公司开始进行多次分红。招股说明书显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清越科技现金分红的金额分别为17700万元、6280万元、2500万元,合计为2648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昆山和高直接持有清越科技47.3852%的股权。即在清越科技的现金分红中,昆山和高共获得了12547.6万元现金分红。
在与枣庄睿诺电子的业务往来上,清越科技主营业务为 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 OLED 业务。枣庄睿诺电子为该上市公司提供原材料钼铝钼基板。清越科技称,公司出于加强在钼铝钼基板等原材料的供应稳定等考虑,对枣庄睿诺电子进行参股投资,并于 2017 年起陆续与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钼铝钼基板以及其他零星业务合作。
清越科技称,根据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本次纠纷内容所涉及之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与清越科技均无任何业务往来。
前述清越科技证券部人士继续表示:“对于这一事情我们继续会跟踪。当前合同诈骗这件事情还没有最终结论,等到事情明朗之后,我们会判断公司是否继续和参股子公司枣庄睿诺电进行业务往来,以及是否退出该子公司的股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