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飞凯材料及时任总经理等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9月13日公告,对飞凯材料、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深交所9月13日公告,对飞凯材料、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