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退市摘牌 踩雷股民仍可索赔宁科生物、延华智能、浩丰科技新进展利好索赔

查股网  2024-10-16 22:58  浩丰科技(30041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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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1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0 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除东旭光电外,最近还有延华智能浩丰科技、宁科生物等股票的索赔,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股民可予以关注,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东旭光电终止上市暨摘牌,受损股民勿忘可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775号)。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被摘牌。公司表示已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东旭光电于今年五月第一次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延华智能受处罚后有新消息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东方延华此前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了两笔 500 万元的贷款,该贷款均已到期并还清。现东方延华向贷款方申请一笔 800 万元的贷款,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延华智能于2024年1月被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浩丰科技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损股民可关注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称,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浩丰科技于2023年12月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2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宁科生物公告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利好受损股民索赔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发布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事项外,未发生该事项相关进展。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表示,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亦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5 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4 月 6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