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投资者可争取起诉索赔,不诉不理
转自:扬子晚报
10月28日浩丰科技(300419.SZ)“戴帽”,公司名称变停牌一天。10月29日公司复牌,名称变成“ST浩丰(维权)”。股票开盘“一”字跌停,10月30日、31 日接连两个交易日延续跌势,截至10月31日收盘报5.18 元,跌幅为7%。
消息面上,浩丰科技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被证监会立案,次日股价跌停。今年10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局认为,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
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 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此,北京证监局拟对浩丰科技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李继宏、高慷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申畅处以80万元罚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ST浩丰在披露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同时,还披露一份业绩预告修正,将公司在1月底时披露的归母净利润预盈利800-1200万的数据更正为亏损1.618亿,原因是正是上述5家资金融通业务仍有1.637亿债权没有收回,公司决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的丁律师。丁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有权主张赔偿,除个别情况外,大部分的索赔需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不诉不理。浩丰科技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但没有全部卖出的投资者可以争取一定的赔偿,投资者也可直接联系丁律师13072529702(同微信号)咨询具体索赔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文件。
如果投资者认为自己符合索赔条件,可以通过丁律师进行登记索赔。需要注意的是,索赔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到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多个环节。建议投资者在进行索赔之前,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索赔流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王菲